《海事系统“十四五”发展规划》:打造陆海空天一体化安全保障体系
日前,交通运输部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》《交通强国建设纲要》《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》等一系列要求,组织编制了《海事系统"十四五"发展规划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。
图源丨交通运输部
海事作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,国家水上主要行政执法力量,在保障水上交通安全、保护水域环境清洁、保护船员整体权益、维护国家海上主权等方面肩负着重要使命,发挥着积极作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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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面履行"三保一维护"职责
此外,“十四五”期间,还要实现年均等级以上水上交通事故件数≤167件,年均水上交通事故死亡人数≤192人,年均水上交通事故沉船艘数≤72艘,年均水上交通事故直接经济损失≤2.35亿元,营运船舶氮氧化物、硫氧化物排放与2020年相比下降7%、6%,船舶动态信息感知率(沿海25海里以内的200总吨及以上船舶)≥95%。
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党组书记、局长曹德胜表示,通过构建“陆海空天”一体化水上交通运输安全保障体系,实现我国管辖水域水上船舶动态的全面掌控、现场执法的指挥高效、重要通道和战略支点的即时感知,实现战略物资运输安全有效保障、交通要素全面协同、应急突发事件有效处置,全面保障海上供应链安全畅通,维护好国家海洋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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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体化安全保障的装备支持
为推动“陆海空天”一体化水上交通运输安全保障体系建设,交通运输部将在以下四个方面进行装备的升级。
四是打造多维感知的“天”基资源。
建设交通安全应急卫星系统,提升海上应急通信和信息传输能力;
构建基于北斗的安全监管和航海保障服务系统;
研究建设自主可控的卫星甚高频数据交换系统;
加强卫星遥感监测技术应用,有效监视管辖水域及周边水域船舶动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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两方面推进海事科技创新
开展海事科技创新中长期发展战略研究,强化科技创新资源统筹协调:
开展海上通信技术、空天信息技术、船舶新能源与能效技术、水上交通安全监管技术、智能航保关键技术、船舶载运危险货物识别和防污染技术研究; 推动人工智能、智能制造、区块链等新技术在海事领域深入应用,加快科技成果转化; 推进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岸基雷达、甚高频数据交换系统、海洋测绘装备和应用系统等国产化。
深入推进“一网通办”“一网通管”,创新推进全要素、全过程、大协同等新型监管模式; 完善海事信息化一体化基础设施建设,打造“国家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海事子平台”; 强化海事大数据应用,提高水上交通安全监管预警、研判、分析和决策能力,提升智能化应用水平; 加强与相关部门信息共享交换,重点打通长三角、粤港澳、环渤海等区域动态监管共享通道,提升区域协同监管能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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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大任务助力航运业高质量发展
“十四五”时期,《规划》提出六大任务助力航运业高质量发展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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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大举措服务国家战略实施
一是持续深化津冀海事监管一体化。加强津冀海事协同监管,推进通航资源共享和监管信息互通,建设秦皇岛、曹妃甸、天津船舶交通管理系统改扩建工程,建设河北、天津海事局视频监控系统和甚高频系统改扩建工程,建设渤海水域综合监控监视系统工程。推动长三角海事“政务服务、规划统筹、现场监管、生态保护、信息标准融合发展体系”建设,促进区域海事融合发展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同频共振。
三是深化粤港澳大湾区海事协同合作机制。统筹推进粤港澳大湾区水上交通安全保障、船舶污染治理、应急搜救能力建设,推动珠江—西江经济带航运高质量发展,促进粤港澳大湾区水上交通安全治理协同发展。支持粤港澳大湾区世界级港口群建设,建设广东海事局船舶交通管理系统改扩建工程,建设港珠澳大桥、深圳大鹏湾等海事监管基地。
四是服务长江经济带建设。推进江海直达运输发展,支持远洋运输与沿海运输、内河运输的高效对接,改造长江干线船舶交通管理系统、视频监控系统、船舶自动识别系统,完善长江干线海事监管救助基地。
五是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。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,完善国际船舶登记制度综合改革试点,实施海事许可“极简”审批。
六是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海事特区建设。支持海南建立自贸港国际船舶登记中心,创新自贸港国际船舶登记程序,实施更加开放的船舶法定检验政策。优化推广自贸区海事管理政策和经验。推进琼港澳游艇自由行和境外游艇临时进入非开放水域试点,完善公海游航线试点邮轮便利化监管措施。
文章综合来源:交通运输部官网、人民网